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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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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石音樂圖書館

許石音樂圖書館

地址 704033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3號

電話(06)225-5146#210

電子信箱tainanmusic@tnml.tn.edu.tw

服務項目

【 借閱證辦理】
【資料借閱服務】
1.圖書、中文樂譜:借期28天,無他人預約,可續借3次。
2.家用版視聽資料:借期14天,無他人預約,可續借3次。
3.樂器:借期14天,不可續借。

【展演空間借用服務】

申請使用場地者,應於使用前60天至官網線上申辦 > 場地租借 >提出申請,申請時請檢附活動計畫及相關資料供審查,許石音樂圖書館將通知申請者審查結果,若審核通過,申請者須於接到通知7天內繳費完成始完成租借場地手續。
可申請租借時間為館舍開館日的10:00~17:00。
所申請使用時間,須計入布置及撤場時間,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費。

►黑盒子劇場:
239.78平方公尺,可容納100-200人。適合講座、音樂或戲劇活動。

►階梯教室:
85.2平方公尺,設有56席座位。適合電影放映、講座活動。

►大練團室
18.12平方公尺,可供5-30人練習、彩排及表演。因館舍空間規劃,自2023年7月1日起暫停租借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小練團室
18.12平方公尺,可分別供1-5人練習使用。因館舍空間規劃,自5月16日起暫停租借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臺南市立圖書館樂器借用管理要點】
訂定日期 民國110年02月18日
修正日期 民國111年07月 29 日
一、 為鼓勵民眾培養音樂素養,無償提供許石音樂圖書館樂器借用;並規範樂器借用事宜,特訂定本要點。
二、 借用樂器,應憑本人借閱證(或市民卡)暨身分證件親自到館填寫「借用申請表」(附件一)始得借用,不得代借或轉借他人使用。
三、 借用者為未成年人時,需繳交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二)。
四、 借用者應當場確認樂器是否正常及配件齊全,如有任何問題應即告知館員。
五、 每人限借用一種樂器,借用期限十四天,不可續借。
六、 單價二萬元以上之樂器,限館內借用。各項樂器清冊及單價如附件三。
七、 館內使用樂器應申請使用場地,並依臺南市立圖書館場地使用收費管理辦法收費。
八、 樂器逾期歸還者,需繳納按日累計之逾期金,累計逾期金額以不超過該樂器單價為限;逾期經催討仍未歸還者,本館將寄發存證信函並依法律途徑請求返還。
逾期金計算方式:
樂器單價 逾期金(元)/日
1,000元以下 10元
1,001-5,000元 25元
5,001-10,000元 50元
10,001-19,999元 100元
九、 樂器借用期間,借用者應負妥善使用、維護、保管之責任。避免樂器受到碰撞、刮傷、食物或飲料污損,並遠離高温或潮濕之環境。
十、 樂器發生損壞由本館送修估價,維修費用以樂器單價為上限,並且由借用者全額
負擔。
十一、 樂器遺失或無法修復,且可歸責於借用者時,借用者須照價賠償。
十二、 借用者曾有或現有逾期歸還、損壞樂器、或遺失樂器之情形時,本館得暫停借用者申請借用之權利。
十三、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本館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19種樂器提供借用

19種樂器提供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