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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香宅急便

臺南市公共圖書館書香宅急便服務須知

 臺南市公共圖書館書香宅急便服務須知

一、目的
  本館為提供年長者或行動不便者或無法於圖書館開館時間親自到館者得借閱暨歸還圖書資料,特訂定本服務須知。
 
二、服務對象
 (一)一般讀者:持有本市公共圖書館個人借閱證者。
 (二)優惠讀者:持有本市公共圖書館個人借閱證者,並年滿70歲以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優惠方案請參考本服務須知第七點說明。
 
三、服務內容
  本市公共圖書館(不含行動圖書館、臺南文化中心藝文沙龍、蕭壠兒童圖書館)館藏圖書狀態可外借之圖書資料宅配服務,統一由市圖新總館
  進行寄送作業,寄送範圍限本島。
 
四、申請方式
 (一)請至臺南市立圖書館館藏查詢系統查詢欲借圖書,狀態為「可外借」者方可申請宅配服務。
 (二)請登入系統預約圖書,取書館選擇「書香宅急便(新總館)」。
 (三)本館接獲後由專人致電洽詢寄件地址。
 (四)本服務經館員裝箱寄出,即無法取消宅配申請。
 
五、借閱期限
  借閱期限依本市公共圖書館資料借閱方式辦理,借期計算自本館寄件之日起,至圖書送達本館歸還之日止計算(含運送期間)。
 
六、借閱冊(件)數與包裝
 (一)總計借閱冊(件)數以不超過個人借閱證之可借冊(件)數為限。
 (二)申請之圖書資料若分屬不同典藏館,將由各館通閱至本館後,由本館統一包裝寄出。
 
七、宅配時間與運費說明
 (一)宅配時間以本館彙齊讀者指定之宅配圖書之次一開館日寄送為原則,如遇特殊狀況或緊急需求,讀者可與本館進一步聯繫。
 (二)本服務經由郵局寄送到府,優惠讀者享有去程免運費優惠,一般讀者須自行負擔每次運送費用,運費依當年度國內包裹資費表為準(如附
    表)。讀者於接獲本館繳費通知後,須至指定之繳費管道付費。
 (三)符合優惠讀者資格者,於初次申請時,請將身心障礙手冊或證件影本郵寄或傳真至本館,亦可掃描寄至本館公務信箱
    tnml@tnml.tn.edu.tw,憑此證明享有去程免運費優惠。
 
八、閱畢應歸還原借閱之圖書,可至本市任一公共圖書館歸還或郵寄歸還,郵寄費用需自行負擔。
 
九、如經郵局郵寄到府無人收件退回本館1次,則本館不予受理同位讀者書香宅急便服務申請,為期3個月。
 
十、讀者若未依規定或私下借用優惠讀者資格,致有圖書遺失污損或圖書館權益損害等情事發生,相關賠償事宜由讀者自行負責。
 
十一、本服務須知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市公共圖書館使用及管理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