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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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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服務

上網區使用說明

一、臺南市各公共圖書館設置「上網區」,提供讀者查詢數位資源或網路資源。

二、登記或預約使用電腦需憑個人借閱證。

三、每台電腦限供一人使用,應於登記使用時間完畢後,方可再行登記。若現場電腦均有人使用,請採預約方式登記使用。

四、讀者中途離座或超過系統設定時間仍未報到,視同棄權,系統將自動釋放座位,不得異議。

五、請愛惜使用電腦設備,不得任意更改電腦內部設定,遇有任何問題請洽館員(不含電腦教學),若有不當使用或蓄意破壞,造成電腦及周邊設備毀損者,應負損壞賠償之責。

六、圖書館為公共場所,為避免影響其他讀者,禁止使用本區電腦玩遊戲、觀看色情網頁或其他影響網路安全、閱覽秩序及其他不正當之行為,凡不遵守規則且不接受館員勸告者,圖書館得永久禁止其使用。

七、為防範影響網路安全、閱覽秩序及其他不正當之行為,圖書館得安裝網路監控及管理軟體。

八、本說明若有未盡事宜,依「臺南市公共圖書館使用及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