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閱證辦理:含個人、家庭、團體借閱證申辦,臺南市市民卡亦可綁定為借閱證使用。
2.圖書與視聽資料借還:
個人借閱證:可借閱30冊,借期:一般圖書28天、其他圖書資料14天。
家庭借閱證:可借閱60冊,借期:一般圖書28天、其他圖書資料14天。
團體借閱證:可借閱200冊,借期:一般圖書60天、其他圖書資料60天。
3.電腦上網服務:圖書館設有上網區,提供讀者查詢數位資源或網路資源。民眾持借書證至櫃台登記使用。
4.視聽服務:提供視聽資料外借服務,民眾持借閱證至櫃台登記使用,館內設置視聽區,供讀者觀賞公播版影片。
5.Tainan無線網路服務:圖書館提供全館無線上網服務,讀者需自備具無線上網(Wi-Fi)功能之載具使用。
6.平板電腦借用:每人每次限借用一台,借用期限為14天,不可續借。
6.圖書館參訪。
7.不定期閱讀推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