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立圖書館

網站索引
鹽水區圖書館

鹽水區圖書館

地址 737304臺南市鹽水區月津路14之1號

電話(06)652-2354

志工資訊

徵求志工中!歡迎加入!
請撥打連絡電話~06-6522354

【臺南市鹽水區圖書館志工隊服務組織章程】105年9月29日訂

第一章總則
第1條 為積極配合圖書館推展館務及各項藝文推廣活動,提高文化服務品質,激發民眾參與文化活動,加強志願服務績效,及增進志願服務人員感情,特成立鹽水區圖書館志工隊(以下簡稱本隊),訂定「臺南市鹽水區圖書館志工隊服務組織章程」。
第2條本隊定名為「臺南市鹽水區圖書館志工隊」。
第3條 本隊隊址設於臺南市鹽水區月津路14-1號(臺南市鹽水區圖書館)。

第二章組織

第4條本隊由圖書館承辦人員擔任隊務之總體協調與督導。
第5條 為推廣藝文工作,得視實際需要並經本隊志工大會決議通過後,每年另聘社會賢達、學者專家或他區卸任志工隊隊長擔任本隊榮譽顧問,協助隊務之推行。
第6條本隊設隊長一人,副隊長一人,擔任隊務之總體協調與督導,隊員10人。

第三章徵募

第7條依本館業務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招募甄選。
第8條年滿十八歲;儀容端正、言談清晰,具服務熱忱者。
第9條每月須能服務六小時以上者。
第10條參與服務須滿以上一年,並能協助配合,參加本館各項職務進行與講習者。
第11條 新進志工經過會談、甄試合格後,須實習6小時。
第12條實習期滿優秀者,依志願服務法核發志願服務紀錄冊及服務證,正式聘用,任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
第13條每年一月舉辦授證,發給服務証書,新進暨續聘志工均需參加。授證典禮為志工之重要儀式,由區長主持。

第四章遴選

第14條隊長
一、具豐富之社會工作者。
二、具服務熱忱,且擔任志工連續滿二年以上有服務經驗者。
三、隊長於每年度志工大會中,以公正、公平、公開之原則為之,由全體志工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之,任期二年, 連選得連任一次。

第15條副隊長:副隊長由隊長就志工隊內遴請擔任。

第五章任期

第16條
一、隊長:經志工大會選舉,任期二年,期滿得連任一次。
二、副隊長:隨隊長任期同進退。

第六章職責

第17條
一、隊長:
1.綜理隊務,對外代表本隊處理相關事宜。
2.聯繫隊員,安排志工值勤表登記彙報工作、支援館務服務事宜。
3.擔任志工大會召集人並為大會主席,督促志工參與志工大會、志工授證及督促志工簽到退,並依出席時間計算時數。
二、副隊長:襄助隊長辦理有關業務。
三、本隊成立之初,於當年12月召開臨時會辦理隊長初選,隊長改選定期於每年3或4月之志工大會辦理。
四、志工均為無給職。
五、遵守本隊服務準則,信守工作理念。
六、服勤時數:每月達到基本服務時數6小時或每年達到72小時以上,志工參加文化講座研習時數可列入服勤時數但講座時數不得超過總時數之1/3。故事媽媽須能配合每2個月至少義務說
故事活動1次以上(1次以3小時計算),共計36小時。
七、出席各項會議或隊訓活動。

第七章服務內容
第18條協助整理圖書的上架、整架、盤點、汰舊暨修補。
第19條協助借、還書流通及通閱服務。
第20條協助協助輪值服務檯、讀者閱覽、諮詢服務。
第21條協助圖書、視聽資料、期刊、報章雜誌流通與資料整理。
第22條協助資料查詢站使用電腦網路上線流通管理。
第23條協助辦理書展、讀書會、好書交換等各項圖書館推廣活動。
第24條協助館室安全及秩序之維護。
第25條為小朋友說故事及教育推廣活動。

第八章會議

第26條志工大會,訂於每年3或4月召開。
第27條志工會議每6個月舉辦1次,由隊長負責召開之。
第28條志工聯誼會不定期辦理。

第九章請假

第29條 未能出席各項會議、隊訓、服務活動,應事先告知隊長並辦妥請假手續。
第30條連續3個月無故未能值勤,隊長依第33條規定辦理。
第31條請假最長以一年為限,超過者依第34條規定辦理。

第十章獎勵及福利

第32條本隊志工服務績效,如符合下列之情事,本中心得適時獎勵表揚:
一、文建會全國文化機構績優志工獎:由本中心推薦參加甄選。
二、績優志工獎:
1.金質獎:累積服務年資滿十年,工作績優者。
2.銀質獎:累積服務年資滿五年,且服務時數達五百小時之服務熱心,工作績優者。
3.銅質獎:累積服務年資滿三年,且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之服務熱心,工作績優者。

三、特別貢獻獎:當年度服務時數達一百小時以上者,或協助參與贊助本館舉辦之推廣活動,著有貢獻者。

第十一章解聘

第33條連續3個月無故未能出席服務者,解聘。
第34條請假超過一年者,解聘。
第35條有違背規定或損害本館聲譽者,解聘。
第36條服務時數未達標準者,該年度年資不予採計,連續2年未達標準者,解聘。
第37條不予續聘者,應自不續聘日起一個月內繳回服務證,未繳回者由本館逕予註銷。
第38條本組織章程簽奉區長核定後實施,並函文臺南市立圖書館備查,修訂時亦同。 臺南市鹽水區圖書館志工服務守則

為加強服務績效,提高服務品質,並使服務員服勤時有所依循,特訂定本準則。
志願服務為之心力奉獻,全憑個人之責任、良心與自動自發之犧牲精神,願全體志願服務員工共勉勵之。
服勤人員應服裝整齊,並檢視儀容,配帶識別證,態度應親和有禮。
在不影響本身正常職業,且注意交通安全前題下,請盡量於服勤前十分鐘報到。
服勤人員應於服務記錄卡上簽到並就工作崗位聽候職務分配,勤前教育。服勤時不得擅離職守,且不可聚眾閒聊。
服勤中規定對於違規者(不肯出示證件、高聲喧嘩、亂丟紙屑、飲食、吸煙、吐痰、破壞公物)等進行勸導,以免擾亂秩序,影響其他人權益。
隊長每月負責統計上月之出席時數,公告全體隊員,呈報本館,以為獎勵、考核之依據。
本隊或本館舉辦之會議或聯誼活動,皆有助於本隊之工作與團結,其出席者一律列入出席時數中。
連續三個月出席時數皆為零,或六個月出席時數未達應服務時數之半數者,視同退隊論。
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者,得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