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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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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市圖總館(新總館)

臺南市公共圖書館自今(114)年6月1日(日)起,讀者類型為「機關團體」,借期更改為28天可續借3次

日期:2025-05-23

為鼓勵讀者多加借閱書籍及提升閱讀便利性,自今(114)年6月1日(日)起,讀者類型為「機關團體」者,借期由原先「借期60天不可續借」,更改為借期28天並可續借3次。借閱上限仍為200冊,不可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