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公共圖書館代借委託書申辦須知
一、本館為服務無法親自到館之讀者,以委託方式完成借閱,特訂定本須知。
二、委託人應填寫「臺南市公共圖書館代理借閱圖書資料委託書」,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市任一公共圖書館提出申請。
三、應備文件
(一)委託人親自簽名之委託書。
(二)委託人借閱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三)受委託人借閱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四、本館核對委託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無誤後,即受理委託代借。
五、18歲以下未成年人(兒童)可由家長代借至滿18歲止,不需填委託書。
六、同一讀者最多能接受3人委託(不含家長代借)。
七、代借時,請持委託人及受委託人雙方借閱證辦理。
八、委託人欲終止委託代借時,須填妥「臺南市公共圖書館終止委託借閱聲明書」向原申請館別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