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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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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借還書和續借

請問預約書到館,如何通知我?

一、預約的圖書資料送達取書館翌日,系統會發送電子郵件通知讀者在保留期限(7日)內到館取書。
二、凡預約書到館,未於取書期限內取書,且一年內累計達3冊(件)者,將自第3冊取書期限截止次日起,停止「預約權利」60日。倘因逾期歸還圖書累計點數達60點被停權在案,致無法借閱已到館之預約書時,亦依前開規定累計未取冊數。惟被停權者可選擇繳交逾期處理費用,恢復借閱權利,避免累計預約未取冊數。
三、預約書送達取書館時,若預約者本人無法親自取書,均可以委託家人、朋友、同事等等協助取書;可利用本館APP的行動借閱證功能代為取書,避免逾期未取,影響您的借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