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館為維持閱覽秩序及使用者權益,特訂定本須知。
二、本須知適用於全館閱覽區座位,但不包含由座位管理系統管理之座位。
三、閱覽區座位提供民眾自由入座,民眾不得預佔座位。
四、本館每日不定時巡查,若發現佔位情形,於該座位張貼「座位巡查單」,逾一小時仍未返回座位者,本館得清空座位並開放其他讀者使用。
五、經座位清空與閉館後留置館內之物品,將依遺失物處理。
六、為維護閱讀館內書籍之讀者權益,期刊、閱報區、視障專區之閱覽座位,優先提供閱覽該區圖書之讀者使用,不提供自修使用。
七、未經許可,請勿任意移動閱覽座椅、傢俱。
八、個人物品請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應自行負責。
九、其他未盡事項悉依「臺南市公共圖書館使用及管理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