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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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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定

臺南市立圖書館新總館討論室使用管理要點

臺南市立圖書館新總館討論室使用管理要點
 
  1. 本館為便利讀者使用討論室,特訂定本要點。
  2. 服務對象為持有本市公共圖書館個人借閱證之讀者。
  3. 使用人數
    1. 2樓
      1. 8人討論室(201-202),需5人以上始能登記使用。
      2. 6人討論室(203-205),需3人以上始能登記使用。
    2. 3樓
      1. 8人討論室(301-302),需5人以上始能登記使用。
      2. 3人討論室(303-307),需2人以上始能登記使用。
  4. 開放時間
    1. 星期二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9時。
    2. 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3. 星期一及國定假日休館日,不對外開放。
  5. 預約及登記使用方式
    1. 網路預約

      請至本市公共圖書館入口網或「臺南市立圖書館─wow愛讀冊」APP進行預約,可預約14天內(含當日)座位;預約後不克到場者,至遲須於該預約時段開始前上網取消。

    2. 現場登記

      請館內各座位登記查詢機(KIOSK)登記使用。

    3. 使用時段開始20分鐘內,應全員到齊後始得刷卡報到並入內使用。
    4. 同區域之討論室每日以使用2個時段(含零星時段)為限,每一使用時段為2小時。
    5. 本要點所定時間均以座位管理系統時間為準。
  6. 違規記點
    1. 全員到齊後始得刷卡報到,不得代刷,亦不得冒用他人名義、交換或轉讓他人使用,如經本館發現,得立即終止當次使用權利,並計違規點數1點。
    2. 進入討論室之所有讀者均需進行系統登記,未登記而進入使用者,本館將代為補登記,並計違規點數1點。
    3. 使用時段開始20分鐘內,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計違規點數1點,系統將自動釋出該討論室供其他讀者登記使用。
    4. 若提早結束使用,請於座位登記查詢機(KIOSK)或「臺南市立圖書館─wow愛讀冊」APP進行「結束使用」作業,釋出該討論室供現場讀者登記使用。離開逾30分鐘未進行「結束使用」者,計違規點數1點。
    5. 其他經館員認定確實有違反本要點情事,計違規點數1點。
    6. 一年內累計違規點數滿3點者,將暫停其登記及預約使用座位管理系統之權利30日,並於隔年重新計算違規點數。
  7. 注意事項
    1. 未達最低使用人數逾15分鐘,本館有權停止其該空間之使用權利。
    2. 討論室係提供讀者利用館內資料、研究與討論相關之活動,讀者不得於討論室內玩桌遊及進行家教、推銷等商業行為。讀者使用資料若有違反著作權法情事,應自負法律相關責任。
    3. 使用時應注意降低音量並維持室內整潔,不得有躺臥、飲食、賭博、喧嘩吵鬧等影響閱覽環境安寧與秩序之行為。
    4. 未經本館同意不得將其他空間設備移入使用。使用完畢應將桌椅恢復原狀,如有毀損設施設備應照價賠償。
    5. 凡逾使用時間,本館有清空留置物品之權利,以利其他讀者使用。
    6. 個人物品請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自行負責,本館不負保管之責。
    7. 為維護閱覽秩序與讀者權益,本館得不定時進行巡查,請主動配合出示借閱證以備查驗。
    8. 違反本管理要點或妨礙公共安全及秩序致影響他人權利者,或進行不當行為經管理人員規勸不聽者,得視情節輕重請其離館,情節重大者,報請警察機關處理。
  8.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依相關法規及本館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