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立圖書館

網站索引

使用規定

臺南市立圖書館新總館24小時取還書區使用須知

臺南市立圖書館新總館24小時取還書區使用須知
 
  1. 本館為便利讀者利用24小時取還書區(以下簡稱本區),特訂定本使用須知。
  2. 本館24小時取還書區設有取書機1臺及還書機2臺,提供讀者24小時自助借還書服務。
  3. 服務對象為持有本市公共圖書館借閱證之讀者。
  4. 取書服務
    1. 使用本區取書服務,請於臺南市立圖書館館藏查詢系統預約圖書資料,取書館選擇「市圖(新總館)24H取書站」。
    2. 預約之圖書資料到館時,本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讀者於期限內取書。
    3. 遇圖書尺寸無法放入本區取書機之書盤上架時,本館將直接更改該本預約圖書至新總館1樓流通櫃檯取書,系統之取書地變更為「市圖(新總館)」,並以電子郵件通知讀者。
    4. 無法親自至新總館1樓流通櫃檯取書者,請填寫申請表,日後遇有預約圖書尺寸無法於本區取書機上架時,同意本館逕行取消該本圖書預約,且不計預約未取紀錄。
    5. 讀者應於期限內取書,逾期未取者,每逾期1本計1點,年度累計達3點者(含櫃檯取書者),停止預約權利60天。
  5. 還書服務
    1. 使用還書機還書,務必一次一本依序投入,以利設備正常運作。
    2. 遇還書機無法判讀,致未能即時歸還者,本館至遲於次一開館日由館員人工歸還處理。
    3. 下列物件請勿投入還書機:
      1. 非本市公共圖書館之圖書。
      2. 期刊、視聽資料(CD、VCD、DVD等)及含附件(光碟、教具、紙卡等)之圖書。
      3. 無法投入之大型書冊。
      4. 污損、受潮或其他須館員當面處理之圖書。
      5. 贈書。
      6. 飲料、食物、垃圾或其他物品。
    4. 遇還書機已滿或其他因素致無法投入時,請洽館員處理或將圖書投入還書箱,請勿強行投入或任意置於還書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