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埕圖書館導覽服務
1.對象:國內外機關團體、高中職、大專院校、社會人士及其他。
2.活動內容:圖書館空間介紹、館藏資源介紹與利用等。
3.活動時間:週三至週五 上午10:00~12:00、下午2:00~5:00。
4.申請方式:
(1)導覽每場以30分鐘為原則。
(2)申請參訪人數10人以上,50人以下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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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電腦借用服務
1.對象:持有本市公共圖書館借閱證民眾
2.每人每次限借用1台,借用期限為14天,不可續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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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區使用說明
1.登記或預約使用電腦應憑本人借閱證、市民卡或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
2.每台電腦限供一人使用,應於登記使用時間完畢後,方可再行登記。若現場電腦均有人使用,請採預約方式登記使用。
3.圖書館為公共場所,為避免影響其他讀者,禁止使用本區電腦玩遊戲、觀看色情網頁或其他影響網路安全、閱覽秩序及其他不正當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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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區使用說明
本區採現場登記制,請先於公播版視聽資料區挑選影片,憑本人借閱證親至一樓櫃檯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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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室使用說明
目前提供現場、電話、Email及線上預約方式
1.申請方式
(1)凡持有本市公共圖書館借閱證者,皆得申請使用本館討論室。
(2)使用人數須達3人(含)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並以6人為限。
(3)使用人得於使用日前30日起,由其中1人為代表進行場地預約。
(4)可使用時間為週三至週日9-20時,週一、週二、月末清潔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5)每次使用2小時,每日以2次為限。
(6)討論室申請後,本館人員將會進行審核,經審核通過並通知申請人,始為申請成功。
2.使用規定
(1)使用人於使用時間起10分鐘內,須至少3位使用人持本人借閱證親至流通服務檯辦證處報到。
(2)逾時未報到者,取消其預約並記違規點數1點,累計3次違規,於當日起停止使用討論室30天。
(3)使用人應於使用結束後清理整潔並回復原狀。若有使用不當致資料或設備毀損,使用人需負損害賠償責任。
(4)使用人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如違反規定,本館得停止其使用權利,並由使用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5)討論室係提供使用人進行學術研究與討論相關之活動,使用人應遵守本館閱覽服務規定,不得有影響閱覽秩序、公共安全及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亦不得於討論室內進行家教、推銷等活動。違者立即停止使用權利,並停止其借用權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