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電腦借用服務
1.對象:持有本市公共圖書館借閱證民眾
2.每人每次限借用1台,限館內借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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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區(含視聽資料館內閱聽)使用說明:
1.登記或預約使用電腦應憑本人借閱證、市民卡或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
2.每台電腦限供一人使用,應於登記使用時間完畢後,方可再行登記。若現場電腦均有人使用,請採預約方式登記使用。
3.圖書館為公共場所,為避免影響其他讀者,禁止使用本區電腦玩遊戲、觀看色情網頁或其他影響網路安全、閱覽秩序及其他不正當之行為。
4.視聽資料館內觀看者,請先公播版視聽資料區挑選影片,憑本人借閱證親至櫃檯登記。
詳情請詳下方附加檔案-龍崎電腦網路暨視聽區使用須知